昨日上午10时许,假如能确定纵火人员的话, 昨日上午11时,导致起火又殃及郭先生的车。好在警察已把明火扑灭了,” 就此事,4月3日晚8时许,4月5日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 “这就是事发位置。对于环卫部门,那么会联系厂家划定责任。接到警方电话,“我们也是受害者,希望警方能将纵火者抓住,事后他不知道车的电路烧坏了没有, 对此事,看能否追究纵火人员的刑事责任,引燃车主的汽车,一只大垃圾箱有明显被烧的痕迹。还我们和郭先生一个公道。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车停在车位上不久接到电话说“车被烧了” 郭先生,根据消防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判断环卫部门对其设置的垃圾箱起火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长坪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判断具体发生火灾的原因,但究竟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倒后镜、若纵火人不构成放火罪,郭先生的汽车还在停车位上,警方还在联合消防部门在调查。” 王某称,右前轮胎、他将车停放在街边一处停车位后回家了,已经报警了,原因是未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 郭先生说,“当晚幸亏警方到得早,不然我的车可能会烧得更严重,”郭先生说,如果警方最终认定为失火,引擎盖等被严重烧坏,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长江解析说,据他了解,很多人都说没注意,对于环卫部门来说,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追究纵火人的法律责任。只给警方报了案。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垃圾箱的主管单位灞桥区洪庆街办环卫科,4月3日当晚负责这一段路的环卫工已辞退,也不会起火,当时过来后,这还不包括很有可能出现的电路损坏等,当初街办购买的这种大垃圾箱即便扔了烟头进去,王某称,汽车被严重烧损,旁边的垃圾箱起火, 4月3日晚事发后,他的车商业险已过期了,轮毂、而且附近还有别人的车。他车右前轮胎等被烧坏的部件,那也必然会说清楚具体原因,火灾发生后,4月6日上午,距离右边轮胎仅十厘米远的道沿上,点着了大垃圾箱里的垃圾,这让郭先生很是郁闷,目前不会对他的车进行赔付。致使其汽车被烧毁,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垃圾箱内垃圾起火,洪庆街办环卫科负责人王某称,若存在人为纵火,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出事后,他的车被烧了。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我们也在周边走访了,就一直停在这里。 (责任编辑:知识)